市中院杨海涛副院长一行调研北京大成(舟山)律师事务所破产管理人工作
2014-10-13浏览次数:19710月10日下午,舟山市中院杨海涛副院长一行在北京大成(舟山)律师事务所调研舟山永鸿海运有限公司、舟山市鸿运油品储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情况。
调研会上,北京大成(舟山)律师事务所就两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前期主要工作及遇到的困难向调研人员进行了详细汇报。杨副院长听取管理人工作汇报后,对管理人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明确指出大成所工作思路清晰、办案程序规范、工作成果卓有成效、已经勤勉尽职了,法院比较满意。同时还对管理人接下来的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管理人要掌握工作节奏,讲究工作策略,与法院建立畅通平台,积极配合、充分协调、及时沟通。最后,杨副院长指出两公司重整案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现已进入关键时刻,管理人一定要高度重视,依法履职。在履职过程中严格把握法治原则、债权人自主原则、政府风险主导原则、重整市场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