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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舟山)律师事务所钱冬民律师参加舟山市消保委快递服务问题点评会

2011-12-08浏览次数:186

2011127日,北京大成(舟山)律师事务所钱冬民律师作为舟山市消费维权律师团成员律师,受邀参加舟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织的当前快递行业服务存在问题点评会议

本次会议着重论证快递服务的法律适用问题,与会者认为区分不同性质的企业主体及其行为,适用不同的、相对应的法律是解决快递消费争议的关键。钱冬民律师针对投诉较集中的快递签收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作了详细点评,他建议快递服务组织应履行告知消费者先验收再签字的主动提示义务。在谈到如何处理快递验收问题时,他指时,国家邮政局发布的《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中明确规定验收无异议后,验收人应确认签收,这表明先验收再签收是有行业标准的,但如何验收,目前并无规范明确。作为消费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坚持先验货再签收,而相关部门也应将规范快递操作的实施细则尽早列入议事日程。